分卷阅读154
书迷正在阅读:他让我脸红心跳[重生]、女王与病娇[娱乐圈]、叫我设计师/他,真香、瑶椋、[娱乐圈]八卦系统在召唤我、贵妃养成记、穿成校霸的娇软美人、迨诸父异爨(cuàn)、书中自有BOSS娘、穿成反派早亡妻
后,他身上的衣服已经黏在了身上,让沈鹤嵘觉得更加的臭了,剧情接收完毕之后,沈鹤嵘都没心情去处理这些剧情,气喘吁吁好一会儿之后,才觉得头皮有些疼,然后手伸进去使劲儿的挠了挠。忽然想到了一种只存在于师父记忆中的东西——虱子。没错!沈鹤嵘这回儿才想起来,这年头大家的衣服不怎么换洗,洗发露什么的别想了,所以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头上多多少少都有些虱子跳蚤之类的。“窝草啊!438我恨你!!!”沈鹤嵘虽然不是什么洁癖,可是他也是很爱干净的人啊!骂完顾不上身体的情况,直接朝着自己河边冲了过去,呵呵,洗澡回家里?你怕不是想太多,在农村这种地方,男人洗澡大部分都是在河边瞎洗洗就行了。这会儿幸亏已经是六月多了,天气热得很,沈鹤嵘很快就跑到了河边,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就开始洗澡。在河边还找到了一种他们农村人用来洗澡的树叶,反正大男人嘛,都是随便洗洗的,哪有女人那么精贵?反正个自己身上和头上都搞了一遍之后,沈鹤嵘只能重新穿上了脏衣服,依旧觉得身上痒的很,可是暂时也没办法了。一遍骂骂咧咧的走着,一边想着剧情,沈鹤嵘很快就走到了自家门口,然后……他看到了院子里面穿着白色蕾丝连衣裙的女人。女人有着黑色的长卷发,披在肩头漂亮的要命,白净的皮肤是村里的女人根本不可能拥有的细嫩,她看到沈鹤嵘回来之后,本来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手里的衣服搭在了杆子上。说句真心话,这个女人长得也就勉强清秀而已,实在是算不上大美女,她跟这个村子最格格不入的,就是她那白净的皮肤和温柔高贵的气质,恩……也不能说是高贵,就是那种仿佛跟村子格格不入的感觉,让村子里的女人羡慕万分,男人们更是在偷看到这个女人之后,觉得这个女人十分的迷人。跟在她身边的男孩儿看到了沈鹤嵘之后,顿时紧张了起来,手不自觉地拉住了女人的裙摆,他有一张漂亮精致的面孔,身上此时穿着不符合这个年代的可爱小衬衣,还打了领结,若是让外面的人看到,还以为是谁家的小少爷。沈鹤嵘一眼就认出了这两人,剧情的真正两个主角,中的女主和男主……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十点之前么么哒!求营养液拉!☆、被毒死的小混混说起来这本,那就是不符合沈鹤嵘认为的时下时光机发展技术,因为女主是穿越来到了90年代的,就像是沈鹤嵘认为的,这个世界是一本书一样,女主是从未来回到了现在,逆流了时光,而这一切,则是源自于女主看到的一本大佬自传集。这本名字浪漫,听起来像是一本纯情爱情,但是实际上,却是有伦理,杀人,混黑等等各种奇特的剧情。这一切的开始,则是来源于女主谭思雨某一天打开的一本大佬自传,这本自传是一个叫做墨子义的大佬死后他的子女为他写下的自传,记录了这位大佬的生平。谭思雨是偶然看到了这个自传,然后被这个自传中的男人深深迷恋上了,她喜欢上了这个叫做墨子义的大佬,明明知道对方已经死亡,却总是想象,若是自己能够出现在对方的身边,那会是怎么样。抱着这样的想法,忽然有一天,谭思雨就发现自己穿越了,她忽然来到了一个看起来十分荒凉的村庄,接着遇到了一个小男孩儿。当得知这个小男孩儿就是沈子义的时候,她惊讶极了,因为她竟然真的穿越了时间见到了这个已经死去的大佬,虽然这位大佬如今还是一个孩子。从书中所看到的剧情中,谭思雨知道沈子义的父亲去世的早,他的母亲被逼着改嫁,沈子义就跟着年龄不大的叔叔过活儿,可惜叔叔是一个混混,整日对沈子义就是非打即骂,而且是一个无所事事的混子。从两岁开始跟着叔叔长大的沈子义度过了童年最苦痛的时间,然后在叔叔死亡的情况下离开了村子,至此之后拉开了他叱咤风云的人生。谭思雨以前看这一段的时候,就十分的心疼沈子义,所以能够穿越到这里,她当然是想要保护年龄幼小的大佬,特别是——她发现自己能够来回的穿越之后。从自己的世界拿过来东西给沈子义用,想要让沈子义过上好生活,未来的路也不那么难走。可是谁让沈子义还有一个叔叔呢?在里面,沈鹤嵘看到了谭思雨之后就惊为天人,所以就把谭思雨养在家里,保护了这个忽然出现的漂亮女人,要知道,90年代的时候,可是不太平,杀个人想要找的话都很困难的,更何况是一个忽然出现的单身美貌女人?只可惜谭思雨看不上沈鹤嵘,更是因为书里沈鹤嵘对大佬的非打即骂,非常的讨厌沈鹤嵘,如果不是为了沈子义,她甚至都不愿意跟这样的人说话。沈子义对于这个疼爱他的女人也是十分的喜欢,所以在发现自己的叔叔竟然想要娶谭思雨之后,心里当然是不愿意,竟然是采了山上的药草,将沈鹤嵘给毒死了。事情发生的时候沈子义也不过只有不到十岁,谭思雨看这情况,赶忙带着沈子义搬了家,没有人知道沈鹤嵘就这么死了,从未来拿了一些东西换来钱的谭思雨买了大房子,把沈子义打扮成了最厉害的小王子,还亲自为沈子义改了以后属于他的名字——墨子义。之后……恩,就是沈子义如何生活,如何长大,甚至贪恋的爱上了这个比他大不少的女人。有天有虐,谭思雨在沈子义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跟她告白的时候消失了,她慌乱的不行,因为本来只是将大佬当成了让她心疼的人,从没想到对方会爱上她,这样独特的年龄,让谭思雨有些无法接受,她打算短期内不回到属于沈子义的世界,在现实里充实自己。一直到一段时间的忙碌之后,谭思雨终于正视了自己的感情,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那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少年,便重新利用自传回到了属于墨子义的年代。只可惜,也不知道是时间的错乱还是空间的错乱,谭思雨重新出现的时候,见到的是二十八岁的墨子义,她的一个月,对于墨子义来说,已经过去了十年,可是墨子义依旧寻找着谭思雨,虽然他已经有了未婚妻。怎么说吧?之后当然是甜中有虐,虐中又甜,最后谭思雨为了墨子义选择留在了这个属于墨子义的世界,一切完美结局。是不是觉得这挺好的?挺好看的?沈鹤嵘觉得如果自己不是墨子义的小叔叔,恐怕自己会很开心,可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