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再遇云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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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入了秋。 听闻广陵将军和他的儿子在月盈打了胜仗,将士们士气大增,广陵将军的小儿子卫惊弦也杀出了威名。 士兵们称他为小广陵将军,用的一手青云剑,一道剑气斩蛮夷之兵数百人,杀的敌人闻风丧胆,连连败退。 两人在月盈兵马不济,却还能打得如此有来有往,东云皇帝不由有些担心,不知道又要想出什么计划来对付他们。 燕洛泱很高兴,惊弦仗打的好,她为他开心。这说明他没什么大危险,她也就能放心了。 初秋的夜晚,带着一丝凉气,燕洛泱喝了点酒,在长安有名的酒楼里吃着饭。 她是一个人出来的,只是担心了卫惊弦太久,今日放下了心,忍不住出来自己庆祝一番。 吃着吃着,她突然听到一个清朗的声音。 “唉,这偌大的长安,竟然没有一家酒楼有拿的出手的美酒,真是无趣啊……” 她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叶前辈。 她有些惊喜,忙向他招了招手。 因为上次着急赶路,没有来得及和他表达歉意,这次遇见,正好可以好好赔礼道歉。 另外当时她是不知道他的身份的,回去偶然和好友提起此事才得知,叶初阳便是江湖中有名的侠客云中仙。 据说他天资卓越,仅仅十九岁就步入天灵境,在当时的江湖掀起了一阵风雨,几乎打遍江湖无敌手。可就在这时候,他却突然消失匿迹,不知何处去了。几年后有人发现他出现在中原各地,传闻他是出去游历四方去了,江湖人都说叶初阳为人极为潇洒,做事率性而为,让人琢磨不透。 而且他还是中原数一数二的丹青妙手。据说但凡出自他手中的画,都会受万人追捧,一画值千金,可不是嘴上随便说说的。 只是有一点,叶初阳是个怪人。 他从来不画人像。 据说曾有世家闺秀看上了他的画技,愿出五千两黄金只为求他画一幅自己的画像,但是他却拒绝了。 有人说叶画师的画描绘的向来是人间至美的风物,猜测也许不是他不愿画,只是没有能入的了他眼的美人。 当然,关于叶初阳,世人众说纷纭,观点众多。不过几年过去,他也不再是昔日那个闯荡江湖,意气风发的少年,现在的他已经二十四岁,淡出世人的视野,渐渐不再被世人所提及。 也许他真的去了世外桃源,做了大家口中的云中仙,不问世事了吧。 “叶前辈!您还记得我吗?” 叶初阳闻声看去,眼睛亮了亮。“啊,是你,燕公子。” 燕洛泱笑了笑,招呼他到自己这里。 “叶前辈您来这边坐吧,我上次给您添了麻烦,还没有赔礼道歉呢。今日正好,我方才听叶前辈说长安没有美酒,真是巧了,我这里有西戎特产的慕云酒,不知叶前辈有没有兴趣赏脸与我一品佳酿?” 叶初阳坐到了她对面,失笑道:“不过是一件小事,说不上赔礼道歉,不过既然你邀请我,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还有,你叫我叶兄就好,相逢即是缘,我看我与你也挺投机的,就不用那么生分了。” “多谢叶兄不计前嫌,那自然是好,叶兄若是不介意,也叫我一声淮阳便好。” 燕洛泱从女娲石里取出暮云酒,起身给他倒酒。 这酒楼里突然出现了两个俊美的男子坐在一桌上,引得在这吃饭的客人纷纷侧目。 “……那个人,好像有点眼熟啊。”远处一桌上的一个男人小声道。 他旁边的男人一拍大腿,“那不是云中仙吗?!我几年前见过他,他销声匿迹好几年了,怎么突然出现在这啊……” “是他啊!诶,听说前些年他才19岁,就步入了天灵境,你说他现在得什么修为了?” “这可不好说,这些年没人看到他出手,自然也不知道他修炼的如何了,不过肯定不是你我能想象的,唉,人家是天才,跟我们生来就不一样啊……” 叶初阳没管其他人的议论,拿起酒盅轻抿了一口,不禁点了点头。 “确实是好酒,口感醇香而浓厚,淮阳兄,今日就多谢你款待了。” “不敢不敢,叶兄,本来我也酒量不好,这坛酒放在我身边也是浪费,倒不如送与叶兄,就当是我给叶兄陪个不是了,虽然你不介意,但是我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淮阳兄,你不必放在心上,我倒是觉得这是缘分。若没有那个意外,我们不就结不下这个缘了吗?哈哈哈,吃饭吧,不要再纠结那件小事了。” 燕洛泱也笑着点了点头,“好。” …… 酒过叁巡,虽然燕洛泱也克制着没敢多喝,但是总不能让叶初阳一个人喝酒,于是也有些微醺。 二人聊的投机,燕洛泱觉得这个叶兄极为洒脱,听得她好生崇拜羡慕。 叶初阳也觉得这个小公子依然如上次一般有趣,不拘泥于世俗,与自己甚是投缘,干脆交他这个朋友。 二人结账出了酒楼,趁着晚风悠然,飞身于长安较高的一处檐顶。 两人坐在高高的红瓦上,晚风清凉,吹散了脸上的热意。 她本来有点迷糊,此时也稍微清醒了些。 夜色下的长安灯火璀璨,坐在檐顶万千繁华尽入眼中。 看着眼底的万千灯火,她不禁感叹一声,“长安真美。” 叶初阳笑了一下,“美吗?” 酒不醉人人自醉,她本来清醒了,现在却好像醉在了这迷人的繁华与清凉的晚风中。 燕洛泱躺在屋顶上抬起手,透过五指的间隙看着漫天星斗,晃了晃神。 “很美……不知他在那边,是不是也能看到这同一片漫天的繁星?” 叶初阳转头看她,有点好奇,想起了什么。 “你的心上人?啊,对了,上次见面的时候,你遗落了袖中的发簪,应该对你很重要吧?给,还你。” 她坐起身,接过了发簪,惊喜地说:“啊,谢谢叶兄,确实——对我挺重要的。我上次走的太着急,回去了才发现发簪丢了,幸好有叶兄看到,真是太好了!” 他笑了下,“世间的情情爱爱,于我来说甚是无趣。我倒是羡慕你们,年轻肆意,可以不顾一切地去爱一个人。” “这是为何,叶兄没有过喜欢的人吗?” “没有。我19岁成名,本来向往江湖,可江湖尔虞我诈,我呆不惯,于是后来便游历人间。”他顿了顿,姿态洒脱,凉风吹起了他乌黑的墨发,青丝随风飞舞。 他看着漫天的星斗目光悠远,“从前天高地阔,我欲往观之。后来我如愿得见世间万千繁华,以手中画笔描绘天下。走过的地方太多,见过了太多的人,却从没有一人能入我心。我觉这人间情事太俗,倒不如做一个闲云野鹤逍遥自在,可以把世间大千风光尽数遍览。” 她听得不由心生向往,看着他一笑。 “叶兄何必烦恼,我觉得叶兄这般的生活潇洒极了,我听着都羡慕。情情爱爱又不是人生的必需品,叶兄才华出众,自然是看不上普通女子的。不若先潇洒几年,等时机到了,自然就有能迷倒叶兄的女子出现了。” “哈哈哈,你这样说我倒是期待,能迷倒我的,到底会是怎样的女子?说实话,这世间的女子,我见过普通的,也见过高贵的,她们有清纯的,有妩媚的,有有心机的,有没心机的,这形形色色的美人,容貌才华出众的,可不在少数。也许是我的问题哈哈,不管是哪类女子,我都对她们提不起兴趣。我爱世间至美的风物,可这美人,许是我要求太高,我见过的女子竟没有一人能入得我的眼。淮阳兄,以后你说的那般女子若是真的出现,那一定是我愿意提笔为她作画之人。我画过这世间名山大川,游鱼飞鸟,绚烂的朝霞,和迟暮的夕阳,却独独都没有画过人物。我觉得世人都不够资格让我提笔,也许你会觉得我狂妄,但我从来不画平庸之物。他们不管是外表和心灵,都不够美。若是真的有人能让我愿意为她作画,也许那真的就是,我的意中人吧!” “怎么会!叶兄的画技闻名于天下,所画之物自然是有你的一番风骨。即使世界上真的没有你愿意为之提笔作画的人,那也只能说明,叶兄才华之高,使得世人不配!” 她眼底真诚,微醺的脸上尽是对他的推崇。 他盯着她仔细看了几秒不禁摇头失笑,觉得眼前这个秀美的小公子真是越看越讨人喜欢。 他抬手敲了一下她的脑门,爽朗一笑,“倒是没看出来,我们淮阳兄原来这么会说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