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领人找乐子反被惊住
第七章 领人找乐子反被惊住
我将红花油倒在手心,伸到后腰,按他说的方法涂抹, “你多大了?”我问他。 “十...十八。”他低低的嗓音传进我的耳朵。 “这还是个弟弟啊,怪不得那么害羞。”我轻轻笑了声。 我从小打架逃学,辗转过好几个中学,所以我基本到了每个班级都是最大的。比他大是我意料中的事。 我看着他低了头,又一下抬起头,转过身面对着我,他盈着水的眼睛又像带有一丝崇敬的看我,“你武功真好,是你父母教的吗?” “不是,看过少林寺这部电影吗?” 他摇了摇头。 “我就在少林寺学的。”说完,我便不理会他了。 抹完了药,我瞄了他一眼,又看向电视,顿了顿,“真那么好看?” 他将视线转向我,“还行,我没看过中国的动画片,这个还挺新鲜的。”他声音带笑,愉悦的看着我。 我手指冲他勾了勾,身体倾向他在的方向,“咱不看这个了,jiejie带你看看其他好玩的东西。”说着我起身将红花油放回原位,再回头望他,“怎么样?” 他眼中闪现一丝惊讶,后迅速平静下来,也起了身,说道:“好啊。” 出了房门,霓虹炫目,五颜六色的灯光扫射整个疯狂的舞厅,又颓废又脏乱。我领着他到了个偏角吧台,我打了个响指,面前的调酒师就开始动作,我回头看向Ahr,“没你的份。不过你可以看看他给你炫技。” “不是,你也没满21吧,而且你还要开车啊。”他坐在我旁侧,皱着眉,伸手握住了我的手臂。 我淡淡看了他一眼,把他的手扒拉下来,“那又怎样,你们的法律管不了我,我在我的国家已经成年了,而且...”我凑近他,“这家酒吧有我入股份额。” 我打直了腰,转动椅子,抬手向后将肘支吧台上。台上DJ带着帽子晃动身躯,这首也算经典电音了,他改编的很有特色,我心中想着可能是新来的,和我平时听的风格大相径庭,嗯,不太喜欢。 我又转向面前这位调酒师,他叫Ivan,热衷于调酒,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他在街边表演调酒,只有零星的人驻足,可他依旧享受在瓶瓶罐罐中释放热情,后来我就把他招了进来。 我看着他极其优雅地把一杯Tequila来回翻转,然后下一秒那杯子就快摔下去了,“喂,差不多就得了。” “这不得给人家炫技么?”他看也不看我又在那轻轻摇摆身体,继续下一波动作。 我眼疾手快的把脱落Ivan手掌中酒杯接住,这货调酒技术烂的要死,摔过无数杯子,工资差不多都拿来抵了,可还是一副永不言败愈挫愈勇的模样。 “呵。”我将酒杯壁贴近嘴唇,浓烈醇香的龙舌兰酒进入我的口腔,好像流进了我的五脏六腑,烧的灼热guntang。Ivan埋头走到一旁擦拭杯子。 “我看的出来他对调酒怀有的热情和梦想,就像......”我听见耳边青涩又低沉的声音,但嘈杂的歌曲将他的声音切割的四分五裂。我扭头看向身旁的人,他已经转过身子对着舞台中央,视线闯过茫茫人海,不知望着何处。 “什么,就像什么?”我轻声问他,在密集的鼓点中,在喧嚷的人群中,他深邃的面庞仿佛融入了那脏乱的灯光,灯红酒绿下他孑然一身,轮廓晦暗不明。 “音乐。就像我对音乐。”他转头大声对我说道。 我点点头后拿过几个杯子,敲敲打打,分辨音色音调重新排列,再抽出Ivan手里的调羹,道:“凑近点听。” 我拿着勺子头,以勺柄敲击这些个香槟杯,高脚杯,敲打出了一段优美的旋律,那是我小时候无师自通下敲出的,循环几段后,我放下勺子,“怎么样?这算音乐么?” 我看着他,他明亮深邃的眼睛染上点点笑意,他说:“算,很悦耳。” “我也觉得好听,可惜我不会打碟,否则我就上去打了。”我略带遗憾的说。 “不然你等我一会儿。”我听见他带着欢快又有点激动的声音。 我浅笑地说道:“上厕所啊?三急的事情不用跟我说” 他也笑了,没有回应我,就往外走了。 我把玩着手里的酒杯,里面被桃红色灯光染红的液体悠悠晃动。我看着还站得离我远远的Ivan,感到好笑,“看你那样儿,这样吧,再给我调一杯朗姆,让你一雪前耻。”说完,我一口喝完了杯中酒。 “你当你身体金子做的?我不!”Ivan气呼呼地对我说。 我嗤笑了一声,说:“大爷,您真不好伺候,这点酒还要不了我老命…” 我的说话声骤然间被这新起的音乐中断。 整个酒吧贯穿的疯狂在这瞬间都定格下来,安静起势的纯电子吉他声仿佛抚平众人的燥热,而后进入的一段电子乐像玻璃制品的轻轻敲击声与悠远幽深的指弹吉他声融合,忧郁却不忧伤,接着大段鼓点而来,又让暂停的人们激狂起来,跟着拍子随音乐蹦跳。 一曲终了前,那敲击酒杯似的声音又再次响起,以我之前重复的频率结束。 我坐在椅子,望着DJ的方向,尽管整个酒吧又变得人欢马叫,我还在沉浸于那段音乐中,或许,此时我才算真正感受到音乐的魅力。 我看着拨开人流走来的Ahr,他长腿迈出,一屁股坐在我旁边,脸颊上挂着水珠,一滴一滴浸入衣领,传来了和上次一样的衣服香气。 我盯着他,连嘴巴都还未闭上。 他抬手将我下颌合上,低低的嗓音又响起在我耳边,“怎么样?你敲得那段音乐真的很好,就算我帮你当了这次DJ吧。”他说完又笑了。 “你怎么做到的?能那么熟练的掌握那套酒吧里的设备,还有那些人。”我怕是小看了这小子,我还闪现过把这刚18的小孩带来的愧疚,还有一瞬觉得误人子弟,结果人家比我还熟练。 “我以前就会打碟和弹吉他,而且...”他凑近我,“那个乐队的主唱是我哥,他有事的时候我会替他。” 好嘛,都是一窝子不良少年,我仅有的愧疚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