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布嘉】信仰与存在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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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篇换头文学,原文是芥川龙之介《南京的基督》 背景是近代的南京 避雷:性转郭嘉,改名郭枫晓,除了郭嘉外的所有人均是路人,不必带入任何熟人 郭嘉是妓女且染病,有宗教信仰 有郭嘉接客的桥段 完全是嘉嬷的自我高潮,可能大家看着会相当崩坏,但是不要骂我 也有对郭嘉家人的造谣,不必当真 宗教信仰灵感来源于郭嘉对“英雄”这一存在的追求 确认以上都能接受下拉观看,即使雷也不要骂我,求求 一 秋日的深夜,南京奇望街的一幢房屋里,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国少女坐在敝旧的桌旁,以手托腮,百无聊赖地嗑着盘里的西瓜子。 桌上的油灯发出昏暗的光,与其说灯光照亮了屋子,莫如说它给屋里更增添了些阴郁的色调。屋中的壁纸已开始剥落,屋角的藤床上垂着灰尘扑扑的帐子,露出一角毛毯。桌子对面有一把同样敝旧的椅子,被遗忘似的搁置在那里。除此之外,屋子里再也看不到一件摆设。 少女并不在意这些,她不时地停下嗑瓜子,抬起清亮的眼眸,凝望着桌子对面的墙壁。墙壁上钉着一枚弯钩,端端正正地挂着一个小小的黄铜十字架。十字架上,做工稚拙的基督高高伸展开双臂,被磨损的浮雕轮廓像影子一样模糊地浮现出来。每当看到耶稣像,少女那长长睫毛下的寂寞神色一瞬间便无影无踪,一种稍显狂热的希望之光则生动地在她眼中复苏。可是,当视线移开时,少女却必然发出一声叹息,她的酒红衣衫已经光泽褪尽,肩膀沮丧无力地垂下,又开始一粒粒地嗑起盘里的瓜子来。 少女名唤郭枫晓,是个年方二八的暗门子,迫于生计无着,夜夜在这房中接客。在秦淮众多的风尘女子之中,像郭枫晓这等容貌的自然并不稀少。可是,像郭枫晓这种程度会讨人心的少女,能否找出第二个来,却是个疑问。她与朋辈的那些风尘女子不同,每个夜晚都现出愉快的笑容,与造访这间阴郁小屋的各种客人周旋嬉戏。偶尔,客人给的钱比讲好的多出一点,她便欣然给相依为命、喜好喝口酒的老父多来一杯。 当然,郭枫晓的此种品性是天然生成的,不过若说此外还有什么缘故,正如壁上十字架所表明的那样,在她还是个小孩子时,就因着亡母的教诲,信仰了罗马天主教。 且说今年春天,有一个年轻的日本旅行家去上海看赛马,顺便观赏一番中国南部的风光。出于好奇心,这人在郭枫晓房中过了一夜。当时,他衔着香烟,将枫晓抱在自己的怀里,眼睛却蓦然看到了墙上的十字架,不由得露出疑惑之色。 “你是耶稣教徒?”他用半通不通的中国话问。 “嗯,我五岁就受洗了。” “那你还做这种生意?” 一时间,日本旅行家的语气里含着揶揄。可是,郭枫晓将一头鸦翅般的乌发靠在他的胳膊上,像平常一样露出小尖牙,快活地笑着。 “如果不做这种生意,老父亲和我都要饿死。” “你的父亲很老了?” “嗯,腰都直不起来了。” “不过——你做这个行当的话,会进不了天堂的,不是吗?” “不会。” 郭枫晓望着十字架,若有所思。 “天堂里的我主基督,一定会体谅我的苦衷。否则,基督岂不是和姚家巷警察署的官儿们一个样了。” 年轻的旅行者露出微笑,从西装口袋里取出一对翠金耳环,亲手为她戴上。 “这是我刚买的耳环,预备带回本国作为礼物,送给你作为今晚的纪念吧。” 实际上,枫晓从开始接客的那一晚,便是依靠这种信念使自己内心安宁的。 可是,大约一个月前,这个风尘女子却不幸患上了恶性梅毒。听到这个消息,一位小姐妹教给她喝鸦片酒,说是对止痛很有效,另一个小姐妹特意拿来了她用剩下的汞兰丸和迦路米。但不知怎么回事,就算郭枫晓不再接客,在家里静养,她的病也丝毫不见好转。 有一天,小姐妹来郭枫晓屋里玩儿,一本正经地告诉她一个迷信的治疗法。 “你的病是客人传给你的,你赶紧把病传给别人就行了。这样用不了两三天,肯定会好起来。” 郭枫晓托着腮,脸上的神情并没有变化。不过,她的话似乎多少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真的?”她轻声问。 “嗯,真的。我jiejie也像你一样,病怎么也好不了。可是一旦传给了客人,她马上就好了。” “那客人怎样了?” “怪可怜的,听说眼睛都瞎了。” 小姐妹走后,枫晓一人坐在桌前,望着墙上的十字架思潮翻涌。 自此以后,她不再留客过夜,只靠着高超的陪酒技术,与惯会的甜言蜜语,来接待客人,不再献出身体。 二 这天晚上,她靠在桌前,久久地孤坐着。夜色愈见深沉,传入她耳中的,只有不知在何处鸣叫的蟋蟀声。没有生火的房中,寒气如水一般,从铺地的石头上逐渐漫进她的缎子鞋里,浸透了那双纤巧的脚。 郭枫晓盯着幽暗的油灯出了一会儿神,打了一个寒战,搔了搔戴着金翠耳环的耳朵,忍住了一个小呵欠。就在这时,油漆门忽然猛地被推开,一个陌生的外国人踉踉跄跄走了进来。许是他的动作太过猛烈,桌上的油灯啪地蹿了一下火苗,伴着红红的火焰,黑烟在狭小的房间里弥漫开去。灯光正照在客人身上,他摇晃着倒向桌子,但马上又站直了,向后退了几步,重重地靠在刚关好的漆门上。 郭枫晓不由得站了起来,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个陌生的外国人。客人年纪约摸三十五六,身穿茶色条纹西装,戴着同样质料的鸭舌帽,大眼睛,下巴上蓄着胡须,脸颊晒得通红。不过,有一点令人不解,那就是,他虽然无疑是个外国人,但究竟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却无法分清,着实奇怪。他的黑头发从帽子下露出来,衔着熄灭的烟斗,堵在房门口,那模样怎么看怎么像烂醉的过路人迷了路。 “你有什么事吗?” 郭枫晓心头袭来一阵隐隐的恐慌,依然直直地站在桌前,诘问道。那人摇摇头,表示不懂中国话,然后拿下横叼着的烟斗,流利地说出一串莫名其妙的外国话。这回轮到郭枫晓迷惑了,她摇着头,耳环在油灯光下闪闪发亮。 看到她为难地皱起秀美的眉毛,客人突然大笑起来,随手脱下鸭舌帽,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一屁股瘫坐在桌对面的椅子上。这时郭枫晓发现,虽然记不起何时何地见过这个外国人,但他确实似曾相识,不禁感到些亲切。客人不客气地抓起盘子里的瓜子,却没有咬,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郭枫晓,不一会儿,又夹杂着奇特的手势,说起外国话来。郭枫晓虽然听不懂,但朦朦胧胧地猜到,外国人似乎大致明白她所干的营生的意味。 和不懂中国话的外国人共度一个长夜,在郭枫晓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于是,她坐到椅子上,几乎熟极地流露出温柔的微笑,开始讲对方完全听不懂的笑话。可是她讲了一两句后,客人便发出了快活的笑声,几乎令人疑心他能够听懂。而且他的手势更加花样繁多,令人眼花缭乱。 客人酒气熏人,可是他那醺然发红的脸颊洋溢着男人的活力,似乎使这个寂寞小屋的空气也明快起来。至少在郭枫晓看来,平素见惯的南京本地人自不必说,就是比起她以前见过的所有东洋西洋的外国人来,这个人都要来得潇洒。不过,刚才她就觉得,这个人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一感觉总无法消散。郭枫晓望着客人额上垂下的黑卷发,一边殷勤愉快地招呼他,一边拼命搜寻第一次见这张脸的记忆。 “莫非是前一阵子,和胖太太一起乘画舫的那个人?不,那人的头发颜色要红得多。那么,也许是对着秦淮的夫子庙拍照的那个人。可是那人好像比他老很多。对了,那次在利涉桥旁边的饭馆前,围了一堆人,有一个非常像他的人举着粗藤杖,在打人力车夫的背。难道是……不过,那个人的眼珠要比他蓝。” 在郭枫晓自顾寻思的时候,外国人依然一脸愉快,不知何时把烟草装到了烟斗里,吐出了好闻的烟味。忽然,他说了一句什么,嘿嘿憨笑着,将两根手指伸到郭枫晓面前,做出“?”的动作。两根手指的意思是两美元,大家都心知肚明。但郭枫晓是不留客人过夜的,于是她灵巧地啪啪嗑着瓜子,笑嘻嘻地摇了两下头表示拒绝。客人大大咧咧地将两肘靠在桌子上,借着幽暗的灯光,把醉醺醺的脸凑了上来,目不转睛地盯着郭枫晓,过了片刻,他又伸出三根手指,眼神像在等待回答。 郭枫晓稍微挪了下椅子,嘴里含着西瓜子,露出了为难之色。看来客人是以为,只有两美元的话,她是不肯把身子交出来的。可是彼此语言不通,想让他明白其中的缘故,怎么都难以办到。事到如今,郭枫晓开始后悔自己的轻率,她清亮的眼神转了转,无奈之下,只能更干脆地摇了摇头。 外国人浮现出一丝微笑,显出些踌躇的神色,过了片刻,他伸出四根手指,又说了几句什么话。郭枫晓无计可施地按着脸颊,连微笑的力气也没有了,转念一想,事已至此,自己只能一个劲儿摇头,等着对方死心,此外再没有办法了。可是,客人的手就像被什么隐形的东西抓住了似的,终于伸出了五根手指。 于是,两个人费了好大工夫,夹杂着手势、动作,你来我往地一问一答。客人极有耐心,手指一根一根地增加,最后表示他的热情如火,即便出十美元也在所不惜。对于暗门子来说,十美元乃是一大笔钱,可是郭枫晓的决心却没有动摇。她刚才已经站了起来,斜靠在桌前,对方比出十个手指时,她焦躁地跺着脚,一个劲儿地摇头。就在这时,不知怎么回事,弯钩上挂着的十字架忽然掉了下来,发出轻微的金属声,落在她脚下的石砖上。 郭枫晓慌忙伸手,捡起珍贵的十字架,无意中,她看了一眼雕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受难像。不可思议的是,基督的脸竟与桌对面外国人的脸一模一样! “怪不得我觉得见过他,原来是我主基督的脸啊。” 郭枫晓把黄铜十字架贴在黑缎子衫的胸口处,朝对面的客人投去了惊愕的眼神。灯光照在客人带着酒气的脸上,他不时地吐一口烟,脸上浮现出意味深长的微笑。他的眼神不断地在郭枫晓身上——大约是从白皙的颈项,到戴着金翠饰品的耳边——逡巡,客人的这副模样,在郭枫晓看来,竟蕴含着一股温柔的威严。 不一会儿,客人不再抽烟斗,故意微微歪起脑袋,笑着说了句什么。这句话仿佛是巧妙的催眠师在被催眠者耳边的喁喁低语,在郭枫晓心上起了暗示的效用。郭枫晓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坚定的决心,轻轻垂下微笑的眼睛,手里抚弄着黄铜十字架,竟显出几分羞涩地靠向这个奇怪的外国人身边。 客人把手探向西裤口袋,把袋里的银币搅得哗哗作响,眼中依然漾着微笑,满意地望着郭枫晓的身姿。可是,片刻之后,客人眼中的隐隐笑意变成了热烈的光芒,他腾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用力紧紧地抱住了郭枫晓,西装袖子还散发着酒味。郭枫晓几近神魂颠倒,垂着翡翠耳环的头无力地后仰,苍白的脸颊却透出了鲜艳的嫣红,她眼眸半开,恍恍惚惚地望着迫在眼前的客人的脸。是把自己的身体交给这个奇怪的外国人,还是为了不传染他,拒绝他的亲吻?不必说,完全没有工夫让她来思考这个问题。郭枫晓任凭满脸胡须的客人热吻着自己,喜悦——成分复杂的喜悦之情像燃烧的火焰,激烈地涌上她的胸口…… 三 数个小时后,房间里灯光早已熄灭,床上传来两人熟睡的鼻息声,此外唯有隐约的蟋蟀鸣叫,越发增添了些寂寞的秋意。可是,在此期间,郭枫晓的美梦却像轻烟一般,从沾染灰尘的床帐中,高高地飞向屋顶上方的星月夜空。 ——郭枫晓坐在紫檀椅上,品尝着桌上琳琅满目的菜肴。燕窝、鱼翅、蒸蛋、熏鲤、烤乳猪、海参羹……美味佳肴数不胜数。而且,器皿都是精美的盘子小钵,满满地绘着青色莲花和金色凤凰。 她的椅后有一扇窗子,垂着绛纱窗帷,窗外似乎有一条河,静静的水声桨声传了过来。那似乎便是她从小熟稔的秦淮,可是她此刻置身其中的,却又无疑是天堂中的基督宅邸。 郭枫晓不时地停下筷子,环顾着四周。宽阔的房间里,只有雕龙柱子和大朵菊花的盆栽在菜肴的热气中隐隐显现,此外并没有半个人影。 不过,当桌上有一盘菜肴吃光时,便会忽然从某处出现新的菜肴,散发着温暖的香气,送到她的面前。她还没有动筷子,又有一只烤好的雉鸡拍打着翅膀,碰倒了绍兴酒瓶,啪嗒啪嗒地飞到天花板上。 这时,郭枫晓察觉到,有人悄无声息地走到她身后。她拿着筷子,悄悄地回头一看,奇怪的是,原来她身后并没有窗户,铺着缎子坐垫的紫檀椅上,一个面生的外国人衔着黄铜烟斗,正悠然而坐。 郭枫晓一眼便认出,那正是今晚来自己房里过夜的男人。不过,唯一不同的是,这个外国人头顶约一尺的上方,悬挂着新月般的光环。这时,桌上突然涌上一个热气腾腾的大盘子,把美味送到了郭枫晓面前。她立刻举起筷子去夹盘中的珍馐,蓦地又想起身后的外国人,于是回头看着他,客气地问: “您不过来坐吗?” “哦,你自己吃吧。吃了这些,你的病今晚就好了。” 头顶圆光环的外国人衔着烟斗,露出了饱含无限爱意的微笑。 “那么,您不吃吗?” “我吗?我不喜欢中国菜。你不知道吗?耶稣基督一次也没吃过中国菜。” 南京的基督说完这句话,缓缓地从紫檀椅上起身,从身后温柔地亲吻着怔怔出神的郭枫晓的脸颊。 天堂的美梦醒来之时,秋日破晓的光已经照进狭小的房间,带来了些微寒意。不过,垂着灰尘扑扑帐子的床宛如小船一般,幽暗中还留存着一丝温暖。郭枫晓半仰着躺在这幽暗中,尚未睁开眼睛,辨不出颜色的旧毛毯盖住了她圆润的下颌,苍白的脸颊或许是被昨夜的汗水濡湿,凌乱的黑发油油地黏在脸上,微微张开的唇间隐约露出糯米般的细白牙齿。 郭枫晓醒了过来,但那菊花、水声、烤雉鸡、耶稣基督,以及梦中的种种记忆,却恍恍惚惚地在她心里盘旋。可是,床帐中越来越亮,无情的现实——昨晚她和那个奇怪的外国人共卧这张藤床的现实,清清楚楚地闯入了她愉快的梦境。 “如果把病传给了他……” 一转念间,郭枫晓的心情骤然黯淡下来,感觉今早再也无法面对那人。可是,既然已经醒来,如果不去看那张招人喜欢的、红彤彤的脸,她更难以忍受。于是,她犹豫了一会儿,怯怯地睁开眼,环顾着已经大亮的床上。出乎意料的是,床上只有自己盖着毛毯而卧,那个像十字架上耶稣的人已经无影无踪了。 “看来,那也是做梦吧?” 郭枫晓掀开脏乎乎的毛毯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掀起厚重的帐子,把尚发涩的视线投向房间里。 早晨清冷的空气中,房间里一切物品的轮廓都历历分明,敝旧的桌子、熄灭的油灯、两把椅子一把倒在地上,一把对着墙壁——一切都与昨晚一模一样。不仅如此,桌子上散乱的西瓜子里,那个小小的黄铜十字架,照旧发着暗暗的光。郭枫晓眨了眨晕眩的眼睛,茫然地看着四周,一时间一动不动,清冷地斜坐在凌乱的床上。 “毕竟不是梦。” 郭枫晓喃喃自语,想起了那个外国人种种不可理解的行为。自然,用不着多想,他一定是趁她熟睡的时候,悄悄离开了。可是他那样爱抚她,她无法相信他连一句告别的话都不说,就径自走掉。不,与其说是不信,莫如说她不忍心相信。另外,她甚至忘了给那个奇怪的外国人要说好的十美金。 “他真的走了?” 郭枫晓心事重重,正要披上毛毯上的上衣。忽然,她停了下来,一转眼间,她的脸颊上升起了一抹生动新鲜的红晕。莫非,她听到漆门外响起了那个奇怪外国人的脚步声?抑或是枕头和毛毯上沾染的他的酒气,偶然间唤起了昨夜的记忆?都不是,这一瞬间,郭枫晓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一个奇迹,那恶性梅毒已经在一夜之间痊愈,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郭枫晓只穿着衬衣,一骨碌滚下床,跪在冰冷的石砖上,对着墙上的基督画像,热诚地献上祈祷…… 四 第二年的一个春夜,那位年轻的日本旅行家再次拜访郭枫晓,在幽暗的油灯下和她对坐在桌前。 “你还戴着十字架?” 那天晚上,不知为何,他调侃了一句。郭枫晓一下子严肃起来,讲给他那个奇妙的故事,一天晚上基督降临南京,治好了她的病。 听着郭枫晓的故事,年轻的日本旅行家陷入了沉思: “我认识那个外国人,那家伙是日本人和美国人的混血儿。据说他曾经得意扬扬,告诉一位我熟识的路透社记者一件事,他曾经在南京和一个信基督的暗门子共度春宵,趁着女子睡得正香,他偷偷地溜掉了。上次我来这边的时候,那家伙凑巧和我住在上海的同一家酒店,现在我还记得他的模样。那人总夸耀自己是英文报纸的记者,虽说相貌堂堂,人品却像是不大正派。那人后来染上了恶性梅毒,最后发疯了,或许是传染了这女子的病也未可知。不过这女子直到现在,还以为那无赖混血儿是耶稣基督。我是应该告诉她真相呢?还是应该保持沉默,让她永远沉浸在古老西洋传说的美梦里?” 郭枫晓讲完故事后,旅行家仿佛也回过神来,点燃火柴,喷出一口nongnong的烟。然后,他故意显出饶有兴味,没话找话道: “是吗?那可太神奇了。那么……那么,你后来没再发过病吧?” “嗯,一次也没有。” 郭枫晓嗑着瓜子,脸上熠熠生辉,爽快地答道。